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特别提示
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本基金财务顾问。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
1、本基金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负责组织。战略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实施;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3、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认购价格在2025年3月17日(T日,即本基金募集期首日)至2025年3月18日(L日,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进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募集期中的每个交易日的9:00-15:00,认购资金缴款于2025年3月18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公众投资者按认购价格在2025年3月17日(T日)至2025年3月18日(L日,预计)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15:00认购截止,场外认购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公众部分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5,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数量的7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应于2025年3月18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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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限售期安排: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80.74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在《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份额及可交易份额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情况(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十)认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五)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参与认购者,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认购费用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售规定,并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基金份额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10、有关本公告及本次发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25]393号《关于准予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地产租住”,扩位简称为“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REIT”,基金代码为“50805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售的询价、网下认购及公众认购。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财务顾问。
2、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5,000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0,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4,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如有)确定。
3、本基金发售的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3月13日(X日)完成。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
4、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3月17日(T日)至2025年3月18日(L日),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在募集期内参与网下认购与缴款,公众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1)网下发售
本基金网下发售的简称为“地产租住”,扩位简称为“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REIT”,认购代码为“508055”。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发售。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售。
在参与网下发售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认购记录,认购记录中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认购份额数量为询价时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同时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如认购份额与有效拟认购份额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配售对象认购份额进行处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参与本基金网下配售,且应当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完成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的缴纳,由登记机构登记份额。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公众投资者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基金份额。
场内认购是指通过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登记机构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上海证券账户下。
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五、公众投资者认购(三)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销售网点认购基金份额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场外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场内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最低金额为1,000元,且认购金额必须为1元的整数倍。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则办理。
参与本次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面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认购基金份额。若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将拒绝网下投资者参与公众发售认购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证券业协会;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关联账户是指与配售对象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账户。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不受上述限制。
5、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售情况”。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投资者应在募集期内全额缴款(含认购费)。如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发生比例配售,则遵循全程比例配售原则。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以下统称“规定媒介”)的《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募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
11、本基金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售的其他事宜,将在规定媒介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2、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成立后主要投资于以租赁住房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募基金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集中投资风险、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种类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创新风险、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之间的潜在竞争、利益冲突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基金发售失败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中介机构履约风险、停牌、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评估及现金流预测风险、处置风险、同业竞争的风险、本基金与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运营管理机构之间的潜在竞争、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对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与交易安排有关的风险(交易失败风险、运营管理风险、业务主体更换风险)及其他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本次基金发售的报价,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若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售的询价期间为2025年3月13日(X日)9:00-15:00。截至2025年3月13日(X日)15:00,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共收到10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1个配售对象的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594元/份-2.750元/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1,897,750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180.74倍。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均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未有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因此,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未进行无效报价剔除。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本次发售无需剔除无效报价,10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1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594元/份-2.750元/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1,897,750万份,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80.74倍。
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二)认购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2.7500元/份,加权平均数为2.7483元/份。根据上述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审慎合理协商确定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基金份额认购价格2.724元/份,且符合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询价中,有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个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低于本次基金的认购价格2.724元/份。
本次询价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9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325个,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1,834,820万份,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的174.74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认购价格及拟认购份额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照本次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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