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9

Connor 比特币(BTC) 2025-05-29 4 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50,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应为0.249688元。(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3,044,572.63元/522,433,405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249688元/股。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22,433,4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50,500股后的股本521,782,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3,044,572.63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

配总额。

2、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50,500股后的521,782,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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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咨询联系人:邓家庆

咨询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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