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42

Connor 火币 2025-07-11 2 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65,255,922.10元(含税)调整为64,831,712.10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42,1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652,559,221股调整为648,317,121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4,408,08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41,848,868股,即以652,559,221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55,922.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二、调整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42,1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6,090,968股,因此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648,317,121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64,831,712.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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