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换购计划实施前,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持有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或“公司”) A 股股票412,017,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0%。上述股份来源为以无偿划转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参与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的主要内容:2025年2月21日,公司披露《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参与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为响应《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有关精神,促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诚通金控拟于2025年2月2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参与换购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诚通金控拟参与换购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3,771,890股。若计划换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回购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产生变动的事项,上述换购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换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参与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诚通金控出具的《关于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4月28日,诚通金控累计以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33,523,100股换购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26%,参与换购的股份数量已达成,本次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实施完毕。本次换购后诚通金控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为378,494,141股,持股比例为11.2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
一、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主体换购前基本情况
上述换购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换购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换购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换购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换购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换购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换购是否未达到换购计划最低换购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换购计划未设置最低换购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换购计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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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根据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触及1%的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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