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Connor 比特币(BTC) 2025-09-30 5 0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惠钧先生、洪水锦女士、许雅筑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秀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及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许惠钧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郭龙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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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许惠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雅筑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贺玉良先生、骆红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君女士为财务总监,尤洞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本次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尤洞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许惠钧先生、许雅筑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贺玉良先生、骆红震先生、陈君女士、尤洞察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金凤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金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电话:0512-8260 9999

邮箱:ir@freewon.com.cn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贺玉良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5月至2008年7月任合众机电生计课长;2008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生产部副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监兼生产管理部副总监;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福立旺监事会主席;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贺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骆红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2年4月任富士康富弘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冲压模具设计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12年1月任富士康富弘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冲压部门主管;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捷普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门副经理;2014年2月至2024年5月历任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冲压事业部总监、运营高级总监、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任福立旺生产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骆红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君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合众机电财务课长;2010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铸锋鱼肠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77,535股(按四舍五入取整)。陈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尤洞察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2009年至2013年,任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审;2014年至2016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7年至2018年,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2018年至2021年,任江苏北人(688218.SH)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财务总监;2021年加入福立旺,2023年11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二十一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杰出董秘·天马奖。

截至本公告日,尤洞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金凤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证券从业资格。2020年7月入职福立旺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专员、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金凤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履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公司内审部需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秀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陈秀平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秀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秀平女士

1984年12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任合众机电物控部组长;2010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福立旺资讯部副课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福立旺资讯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资讯部经理;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

陈秀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秀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惠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尤洞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和议案4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和议案4经审议通过,许惠钧先生、洪水锦女士、许雅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邵婷婷、张雪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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