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等相关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航女士

副董事长:孟昭洁女士

董事会成员:张航女士、孟昭洁女士、董盛先生、刘树艳女士(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臧昕女士(独立董事)、楚旭日先生(独立董事)、邵丹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孟昭洁女士

副总裁:曹旭先生

财务总监:曹旭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亭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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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刘亭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因原董事会秘书王燕妮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继续担任该职务,公司暂未选聘出第十四届董事会秘书,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由董事长张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张航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8915532

电子邮箱:600735@hiki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一、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航:女,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财务双学士。 历任青岛京华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山东海川锦融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山东锦盛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自201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孟昭洁:女,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及资产管理部总监,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自2023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董盛: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法务主管,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律师,青岛融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监、投行律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业务经理,山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新华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刘树艳: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青岛科技大学经管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MPACC教育中心主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现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臧昕:女,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青岛合众伟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青岛花儿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青岛海华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莱康国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嘉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财富管理基金业协会驻会副理事长,自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楚旭日: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历任青岛远洋大亚货运有限公司会计,青岛鑫三利冷箱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监事,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邵丹: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客户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山东)分部高级经理、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部部长。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孟昭洁:女,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及资产管理部总监,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自2023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曹旭: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信息中心总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总监,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24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亭亭:女,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职顺景发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管,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卫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4年5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盛、徐正贤、刘树艳、孙玉亮、臧昕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燕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普通决议情况:本次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航对议案1回避表决;

3、议案2-3为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4、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承宾、林添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邵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邵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独立董事和3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邵丹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邵丹女士简历:

邵丹: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客户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山东)分部高级经理、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航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孟昭洁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孟昭洁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亭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海诚”)的业务发展,在综合分析新华锦海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新华锦海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海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

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4,500万元

人民币,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7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33%;全资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41%。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

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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